【聚焦两会】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:应像普及灭火器一样普及AED
发布时间:2021-05-28

“心源性猝死离我们并不遥远。”

 

3月2日,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关于“在公共场所科学、合理、有效地配置AED,让AED像灭火器一样得到重视和广泛配置使用。”的建议登上热搜,引发热议。

 

这一提议得到了大家的普遍支持,纷纷评论表示:不仅要推广安装AED,还要科普如何操作,让AED真正发挥救命时刻的作用。

 

关于AED,我们来看看人大代表朱列玉是怎么说的——

(以下转载自广州日报)

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: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发布的《中国心血管病报告2019》显示,每年我国心源性猝死发病人数大约54万,居世界之首,相当于每天约1500人因心源性猝死离世。自动体外除颤器(AED)被称为心脏骤停院前急救的“救命神器”,操作简单,效果显著,希望这个建议得到重视,以挽救更多生命。

 

平均每10万人仅有几台,数量不足、知晓率不高

朱列玉表示,目前国内使用自动体外除颤器(AED)的最佳实践范例是马拉松赛道急救保障,很多心脏骤停的跑者被复苏和电击之后,马上就能恢复过来。日本是全球AED配置密度最高的国家,截至2017年,日本大约有60万台AED,平均每10万人拥有的AED数量超过500台。从2004年开始,日本各地针对AED使用的急救培训不断普及,AED急救培训被列入了初高中的日常培训项目,甚至成为了驾校的必修课程。新加坡在在公共场所配置AED起步较晚,但每10万人也拥有超过100台。

目前,我国的自动体外除颤器只有2万台左右,平均每10万人仅有几台。在上海,2017年每10万人配备数量为4.5台;在深圳,2019年每10万人配备数量为17.5 台。全国大部分城市尚处于起步阶段。与发达国家相比,中国在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设置上起步较晚,存在数量不足、知晓率不高、会使用人员不多等问题。数据显示,中国每年大约有54万心脏骤停患者,其中在大城市中抢救成功率还不到3%,其他地区的成功率更低。

 

公共场所大量装备AED可争取“黄金4分钟”

“使用自动体外除颤器(AED)是迄今公认的院前制止心源性猝死的有效方法。”朱列玉表示,据国家心血管病中心统计,80%以上心源性猝死案例发生在医疗机构之外。有效抢救必须在患者发病最初4分钟内进行,一旦超过“黄金4分钟”,死亡率极高,即使最终得以抢救,也会使脑细胞造成不可逆转的损伤。

研究表明,对室颤导致的心脏骤停进行院前4分钟内除颤,可以使患者生存率提高到约50%以上,但随着除颤时间延迟,复苏抢救成功率则明显下降。除颤每延迟一分钟,生存率就会降低大约7%~10%。如果第一目击者能够在现场及时采取电击除颤,可大大提高此类病人的抢救成功率。

因此,在地铁车站等发生人员心脏骤停事件概率较高的公共场所,大量装备自动体外除颤器(AED)很有必要。

 

先做公共场所工作人员培训,再逐渐普及广大民众

自动体外除颤器(AED)被称之为“傻瓜除颤器”,对多数人来说只需简单培训便能操作。朱列玉建议,AED正确使用方法的普及可以分阶段进行。其中,对于地铁、车站、机场、码头等公共场所的相关工作人员可先行培训,然后再通过政府联合当地急救中心或红十字会进学校、进社区、进机关、进企事业单位,对市民进行培训,再利用网络社交媒体等多种途径进行相关知识的普及,从而实现应急救护知识培训全覆盖,真正发挥AED的救命作用。

朱列玉表示,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,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,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。这是一部“好人法”,意味着民众协助急救可免责,让民众做好事的时候没有后顾之忧,更不用担心因为好心救人而遭到索赔、追责的事情发生,以此鼓励民众伸出援手,勇敢救,放心救,从而提高急救成功率。